時間:2023-10-25 17:47:11 來源:連云港傳媒網
經市政府同意,我市于10月17日出臺《關于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活躍房地產市場的通知》(連房調控辦發〔2023〕14號,下稱《通知》),今天下午,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政策進行對應性解讀。
《通知》具體提出了三個方面共12條促進住房消費活躍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措施。
規劃引領 支持住宅產品多樣性
利企惠企 激活房企主體活力
主要包括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項目驗收、水電氣費用支付、住房保障、房企融資等5條措施。
★ 細化調整商品房資金監管政策。進一步細化建設工程各節點資金使用標準,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重點監管額度內資金申請使用頻次;優化重點監管額度外資金核算標準,由監管項目為單位調整為同批次交付樓幢為單位核算、撥付。
★ 實行分階段驗收。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求和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劃分驗收標段,靈活選擇驗收方式。既可以選擇對整個項目分階段多部門聯合驗收,也可以完成一項單體工程,隨時申請單獨綜合驗收。
★ 協調優化水電氣工程費用支付。協調供水、供電、燃氣等公用企業減少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占用,施工合同簽訂后第一次付款比例不超過20%,進場前不超過總額的60%,進一步減輕房地產開發企業負擔。
★ 優化住房保障措施。可根據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情況對在開發項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事項一事一議。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通過收購、易地建設的方法籌集保障性住房。根據市場租金情況調整保障性住房補貼標準,增加貨幣化保障的比例。
★ 加大對房企融資的協調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對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域外房地產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融資上給予支持。發改、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配合金融機構對相關企業之前和在建項目全過程的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和證明,防范金融風險,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
多措并舉 釋放合理住房需求
★ 建立房地產集中交易場所。由住建部門指導建立房地產集中交易場所,邀請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入駐。引導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優惠促銷活動,提供一站式選房購房服務。
★ 支持“賣舊換新”。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為參與“換新購”的購房者提供專屬房源和優惠方案。探索“賣舊換新”新方式,對已出讓未建設含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開發項目,允許繳納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設費,由國企平臺限期收購“賣舊”的房屋作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保障“換新”無后顧之憂。
★ 擴大“房票”安置使用范圍。在市區房屋征收中采取“房票”安置的基礎上,探索將“房票”安置模式推廣到征地補償、新農村建設等方面,進一步滿足被征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縮短安置過渡周期。
★ 加大人才購房優惠。使用人才購房券購買市屬、區屬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售房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房價1%以上的優惠。鼓勵其他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人才購房優惠。
★ 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政策,并擴大、強化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相關保障。
★ 注重商業配套改善居住環境。注重完善居住小區周邊的商業配套,規劃上切實落實“十五分鐘商圈”要求,方便居民購物消費,提升商品住房的生活便利性和市場吸引力。
此次出臺的《通知》,旨在激發我市房地產市場活力,進一步提振市場信心,推動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具有三個方面的特點:
此次出臺的政策是在前期已出臺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基礎上,借鑒省內外先進城市經驗進一步優化調整的。同時,也是今年以來我市出臺的第三輪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延續升級。
此次出臺的政策在發展商品房住宅供應、房屋“賣舊換新”新方式、建立房地產集中交易場所等方面均是創新舉措,是推動落實惠民惠企政策落地見效的創新政策。
此次出臺的政策是在深入分析我市當前房地產市場目前狀況的基礎上,促進住房消費,激發市場活力,滿足群眾合理購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研究制定的針對性措施。
編輯丨方婧瑄
初審丨徐蓓蓓
復審丨段瀟
終審丨劉超
來源丨蒼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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